在郑州从事塔式起重机械制造的企业,必须依法取得许可证(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,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及安装改造修理,子项目明确涵盖塔式起重机与升降机),这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、合法开展生产经营的前提,任何企业都不能忽视这一关键环节。
根据 TSG 07-2019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》,郑州企业需满足多方面条件。人员配置上,要任命技术负责人,其需具备工程师职称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;管理层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,还得按许可项目配备设计、工艺等多个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且各人员有相应职称和专业要求。技术人员方面,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不少于 12 人,其中工程师不少于 6 人;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 4 人;作业人员中安装、指挥、司机、焊工、电工等也有数量要求。
工作场所方面,制造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厂房面积不小于 3000 平方米,办公场所不小于 300 平方米,仓库不小于 200 平方米。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上,需有符合规格的仿形或数控切割机、不少于 10 台的气体保护焊机、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(外委除外)、额定起重量不小于 10t 的结构车间起重设备,以及标准节组焊工装等。检测仪器除了经纬仪、水准仪等基础设备,还需有磁粉检测仪(外委除外)。
此外,企业要能独立完成主要受力结构件制造,部分工作可外委;首次申请或换证无业绩的,需试制造样机并提供过程视频,且样机在取得许可前不得出厂;还得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、工艺文件和检验规程,以及独立编制安装方案的能力。
郑州企业只有满足这些条件,才能为申办塔式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奠定坚实基础,进而合法合规地开展塔式起重机械的生产经营活动,推动企业在行业内稳健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