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许昌这片充满活力的商业热土上,若您的企业涉足流动式起重机制造领域,那办理流动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是开展业务的关键前提。此证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,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(含安装改造修理),许可子项目分为流动式起重机(A)与流动式起重机(B) ,办理依据为 TSG 07-2019《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》之附件 H: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许可条件。
办理过程中,权责划分明确,制造许可归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受理与审批。鉴定评审单位为河南省特检院。这就意味着许昌的企业在申请时,要与这些部门和单位打交道。
从办理条件来看,对人员的要求较为严格。生产单位需任命技术负责人,全面把控技术工作。制造单位要在管理层中任命 1 名质量保证工程师,并依据许可项目,配备设计、工艺、材料与零部件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。不同级别的许可,对人员职称、专业及工作经历有着不同要求。例如,流动式起重机(A)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且有相关技术工作经历;质量保证工程师要有工程师职称与相关技术工作经历等。同时,还需一定数量具有相应职称的技术人员、检验人员、作业人员及特定要求的安装项目负责人 。
检测仪器方面,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经纬仪、水准仪、噪声检测仪器等一系列设备。若涉及特定级别许可,还需额外配备如磁粉检测仪、油压测试装置等特定仪器。工作场所也有标准,像流动式起重机(A)制造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厂房面积不小于 5000m²,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 400m²,仓库面积不小于 400m²。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同样不可或缺,数控切割机、压力机或折弯机、气体保护焊机等都是必备设备。
另外,企业需要有独立完成主要受力结构件制造的能力,虽部分工作允许外委,但钢材预处理、涂装等工作外委需符合规定。申请时,每个许可子项目都要试制造 1 台样机,且样机参数、状态等要符合要求。同时,制造单位要有对应样机的设计文件、工艺文件、检验规程以及独立编制安装方案的能力。
整个办理流程较为复杂,若您在许昌办理流动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时遇到难题,可咨询鼎尔起重机。鼎尔起重机在代办相关业务方面经验丰富,能为您提供专业指导,助力您顺利拿到许可证,让企业在流动式起重机制造领域稳步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