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山市建筑业发展迅速,建筑起重机械(如塔式起重机、施工升降机)生产需求增长。企业需申请建筑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,依据TSG 07-2019,许可子项目包括塔式起重机、升降机等,制造许可由省局审批,安装许可由市局审批。
眉山企业办理该许可需满足人员、场地、设备等条件。以塔式起重机制造(A级)为例,技术负责人需高级工程师,质量保证工程师为工程师,设计、工艺责任人员需高级工程师职称。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(高级工程师2人以上),检验人员不少于8人,作业人员需焊工不少于20人、电工不少于5人及安装人员。场地要求厂房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,办公面积400平方米以上,仓库400平方米以上。
生产设备需包括数控切割机、压力机、焊接设备、起重设备及结构制作平台。检测仪器需满足经纬仪、水准仪、噪声检测仪、超声检测仪等要求。企业还需具备研发能力,设立研发机构并有10名以上设计人员。
流程上,企业需试制造1台样机,在省政务网提交申请,省局受理后委托省特检院评审。评审涵盖资料、现场、质保体系及样机技术验证。通过后由省市场监管局发证。
眉山企业申请建筑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应强化技术力量和质量管理,确保符合标准,提升市场竞争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