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工业生产与工程建设领域,起重设备如桥门式起重机、塔式起重机等扮演着关键角色,而要合法生产这类设备,获取起重设备生产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。很多企业虽有生产起重设备的意愿,却对申请手续不甚了解,导致办证过程繁琐且耗时。本文将详细梳理起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手续,助力企业顺利完成资质办理。
首先,企业需明确自身申请的许可类别与对应的审批部门。根据规定,起重机械制造(含安装改造修理)许可由省市场监管局受理和审批,而起重机械安装(含修理)许可则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,鉴定评审工作均由省特检院承担。企业要依据自身业务范围,确定申请的许可子项目,像桥门式起重机有 A、B 两级,塔式起重机为单独类别,不同子项目的办理要求存在差异,这是申请前必须明确的基础信息。
接着,企业需按照许可规则配置相应的资源条件。在人员方面,以桥门式起重机 B 级安装许可为例,许可规则要求技术人员标配 6 人,检验员 2 人,安装修理工 5 人,起重指挥(Q1 证)1 人,起重司机(Q2 证)1 人,焊工 1 人,电工 1 人,鉴定评审标配共 17 人,且这些人员均需缴纳社保。若按安徽省社保缴费基数 4227 计算,社保合计 1425 元 / 人月 ×3×17 = 72675 元,社保费用大概 7.3 万元。对于塔式起重机制造许可,技术人员标配 12 人,检验员 4 人,安装修理工 5 人,起重指挥(Q1 证)1 人,起重司机(Q2 证)1 人,焊工 10 人,电工 3 人,鉴定评审标配 36 人,以湖北省十堰市社保缴费基数 3800 计算,社保合计 1477 元 / 人月 ×3×36 = 159516 元,社保费用约 16 万元。
设备与仪器配置也不容忽视。申请起重设备生产许可证,企业需购置相应的检验仪器和生产设备。检验仪器方面,常见的有经纬仪、水准仪、声级计、绝缘电阻表、接地电阻测试仪、万用表、激光测距仪、50m 钢卷尺、超声波测厚仪等,部分制造许可还需硬度计、超声检测仪或 X 射线检测仪(可外委)、磁粉检测仪(可外委)等,这些仪器需提供校准证书,费用大概 0.7 万元。生产设备上,安装许可需气保焊机 2 件、电焊机 2 件、切割机 2 件、手拉葫芦 1 件、千斤顶 1 件、力矩扳手 1 件,费用约 1.3 万元;制造许可的生产设备购置费用则相对较高。此外,企业还需购买法规书,费用约 0.2 - 0.3 万元。
随后进入网上申请阶段。企业需注册登录省政务网,进入省市场监管局旗舰店(针对制造许可申请)或市市场监管局旗舰店(针对安装修理许可申请),在行政许可栏目中找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,选择在线办理,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(含安装改造维修)单位许可或安装 (含修理) 单位许可(首次申请或换证),按要求提交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。
省市场监管局(制造许可)或市市场监管局(安装修理许可)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通过后,会签发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(委托评审函),并委托省特检院进行鉴定评审。对于首次申请单位或换证单位没有业绩的,在取得受理决定书后,需开展试制造(制造许可申请)或试安装(安装许可申请),试制造 / 试安装须在鉴定评审前完成且自检合格,试安装还需提供监检报告或三方检验检测报告,并提供试制造 / 试安装过程视频。
省特检院委派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评审,评审内容包括资料审查(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和符合性)、资源条件现场核查(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、设备、仪器、人员等资源配置情况进行核查)、质保体系及其运行情况的评审、产品质量安全特性的技术保障能力评审(业绩或试制造 / 试安装资料评审)。评审结束后,专家组会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和评审备忘录,并上传鉴定评审资料。若存在不符合项,企业需提交整改报告及整改资料,经专家组审核确认后,省特检院完成内部审查流程,提交至省市场监管局(制造许可)或市市场监管局(安装许可)审批。审批通过后,企业即可获得起重设备生产许可证。
整个申请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较多细节,企业需耐心准备和跟进。只有严格按照上述申请手续逐步推进,才能顺利获取起重设备生产许可证,为合法生产桥门式、塔式等起重设备奠定坚实基础。